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遂宁市自考办关于2008年上半年审查、办理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

各位考生:
    根据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省审查、办理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我市审查办理毕业证书工作将于2008年5月26日至2008年6月6日进行,现将毕业证书办理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    一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,便可以向考籍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自考办提出申请办理毕业证书:
    1、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考完全部课程,并取得合格成绩(在同一考号下)。
    2、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(设计)或其它教学实验、实践任务,并取得合格成绩。
    二、考生在具备以上毕业条件后,携带以下证件办理毕业手续:
    1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士兵证、军警官证等)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(含课程免考证、更改考籍通知单)。
    2、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还必须出示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。
    特此通知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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遂宁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、遂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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